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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

刘佳枝气得拿出钱包的时候手直哆嗦,她从里面掏出十五块整,塞到周东南手里。周东南把钱揣兜,问了句:“几层。”

“404!”刘佳枝没好气地说。

周东南微顿了一下,把自己手里的袋子递给刘佳枝,“帮我拿这个。”之后便一手拎起一个箱子,往楼里走。

那两个箱子很沉,周东南拎着也不轻松,两条胳膊上的肌肉崩得像石头一样。

刘佳枝跟在他后面,盯着他的背影呲牙。

这要是热心帮忙,刘佳枝肯定会在后面说点感谢的话。可现在不同,她给了十五块钱,虽然不多,但也是瞬间化身消费者,上楼的时候紧着提醒他,“小心小心!我箱子里有好多东西的。”

周东南一语不发地把两个箱子一口气抬到四楼,放下的时候长出一口气。刘佳枝有点感概男人的力气就是跟女的不同,还没感慨完,发现人已经在开隔壁房间的门了。

“……”刘佳枝指着他,“你住这儿?”

周东南嗯了一声,伸手把衣服袋从刘佳枝的手里抽走。刘佳枝连忙说:“那我们是邻居呢,我刚租下的这个房子,我叫刘佳枝,佳人的佳,枝杈的枝。”

秉承着邻里之间要相互爱护的观点,刘佳枝朝对方伸出了友谊的橄榄枝。周东南把门打开后,才发现刘佳枝正伸手等着他。

“哦,我叫周东南。”他也伸手,两人象征性地握了握。

“你不是本地人吧。”刘佳枝接着楼道里微弱的光亮打量周东南,她感觉他口音和长相都不太像北京的。

“嗯。”周东南说,“不是。”

“也是租房子?”

“嗯。”

“你这房子租来多少钱的?”刘佳枝越聊越起劲,“我总觉得那中介把我坑了。”

周东南没说话,刘佳枝察觉到第一次谈话就谈到这么深入的问题有点太快了,她挠了挠鼻子,又说:“你来北京是打工么?”

周东南静了一会,就在刘佳枝以为他不会再回答的时候,他慢慢开口说:“不是。”

刘佳枝打了个边,坐在自己的大箱子上,说:“那你是干嘛来了?”

周东南语气平常,“我来找我老婆。”

“……”刘佳枝嘴巴微张,她感觉跟面前人的沟通明显有障碍。“你老婆在北京?她怎么没跟你一起住?你——”

话没说完,周东南打开门要进屋。

“哎哎!”刘佳枝紧着上前一步说:“那什么,我是个记者,咱们——”

门已经关上了。

“赶死啊……”

刘佳枝瞪了紧闭的防盗门一眼。她还以为他能冲着邻居的面子上帮忙搬个家,现在一看完全是自己想太多。

“一点风度都没有。”她抱怨了一句,开始掏钥匙。

第四十三章

新年伊始。

假期在磕磕碰碰的酒瓶和稀里哗啦的麻将声中结束了。

第一天上班,所有人都有点萎靡,包括成芸。她记得之前看过的一本杂志上说,人的生物钟只需要三天就可以完全调转,成芸觉得说的有理。

郭佳第一天干脆请假没来,她跟崔利文回了公婆家,打电话请假的时候还抱怨来着,说住得太差,吃得也不好。

崔利文老家在安徽省芜湖市的偏郊。他本人在北京混得还凑合,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崔利文的父母在当地算是比较出名的了,别人一提都知道,崔家儿子有出息,在北京飞黄腾达,是个大医生。

崔利文很孝顺,每年过年基本都要回家看望父母,有时候郭佳跟着,有时候不跟。

不过只要她跟着去了,待遇绝对是最高等级的,公婆大概也清楚儿子一人在外不容易,得多靠儿媳妇家照看,每次她去了都热情招待,热情到搞不清楚到底谁是长辈。

有时候人太热情也会让别人觉得累,这就是郭佳不太喜欢跟崔利文回老家的原因之一。

还有另外一点原因,就是她每次去都会被逼问孩子的问题。当然了,公婆不会明目张胆地逼,但是潜移默化地,有事没事说两句,还说得小心翼翼,那种生怕问急了郭佳会生气的模样看着实在心烦。

郭佳跟崔利文抱怨过。

“家里急,爸妈想抱孙子,这有什么?”

“我跟你说了很多遍了,孩子肯定会要,但急什么啊。”

“老了嘛,总要唠叨。我听了半辈子了,已经有抗体了。”

郭佳躺在床上跟崔利文闲聊,说:“现在都是晚婚晚育,孩子得等准备好了再要。”

“嗯,听你的。”崔利文翻身抱住她,低头亲。郭佳揉了揉丈夫的脑袋,说:“做事得多考虑,孩子也不是随便说生就生的,得各方面条件都最好了再要。而且现在越是有钱有文化的人,孩子越不急着要。”郭佳想到一个范例,“你看李云崇,四十好几了都不及。”

崔利文闻言一顿,然后翻身,看着黑乎乎的天花板,不知想到什么,嗤笑一声。

“怎么了?”郭佳问。

“没怎么。”

“那你明天跟爸妈说,让他们别催了。”

“我说了也没用,忍两天。”

郭佳在被里踢了崔利文一脚。

这些事都被郭佳当成了闲余谈资,无聊的时候打电话给成芸抱怨,成芸听完劝了她几句。

“崔大夫说的对,忍两天好了。”

“你就好喽。”郭佳说,“也没人催。”

成芸不置可否。

上班第一天下午,李云崇发来短信,邀成芸去家里吃饭。

成芸看着那条短信,许久之后,回复了一个好。

到下班的时候,成芸拿出手机看了看,除了一些流氓软件发了几个广告以外,没有其他的消息。

她收起手机,拿着包离开。

李云崇开门时笑容依旧。

“第一天上班怎么样?”

“还行。”

“累不累?”

“不累,没多少活。”

“快点换鞋吧,地上凉。”

一切依旧。

成芸进屋,去洗手间洗了个手。

走到桌边,成芸入座的时候看了一眼——桌上饭菜精致,三菜一鱼一汤,两个人吃很丰盛了。成芸的目光扫了一眼中间摆着的鱼,坐下后抬眼,李云崇像是等着她一样,两人四目相对。

他没说话,淡淡地抿嘴笑。

成芸拿起桌角的杯子喝了口水。

“鱼做得怎么样?”李云崇问。

“不错。”成芸放下杯子,说:“一条鱼煮煮就得了,做这么精细干什么,你这摆盘已经堪比大厨了。”

“还不是被你认出来了。”李云崇的语气听着不像是有什么遗憾,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到成芸的碗里。“做成什么样你都能挑出来。”

成芸把鱼肉塞进嘴里,李云崇又道:“你是不是不用尝味道,光凭感觉也能知道哪道是我做的。”

成芸说:“没那么夸张。”

“能有个一眼认出我做的菜的人,于我而言也是件幸事。”李云崇淡笑着说,“这不是一朝一夕能成的,这需要很多时间。真的习以为常了,就说明有人已经在我身边很久了。”

成芸低头吃饭。

“我记得刚刚开始的时候,你一点也不喜欢这道鱼。”李云崇好像一点都不饿一样,从桌上拿出烟来,点着。

成芸拿筷子的手微微一顿。

李云崇虽有翻手为云覆手雨的实力,但自身修养很好,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此人自律得可怕。成芸与之相处十二年,还没碰到过两人吃饭吃一半,他掏烟抽的情况。

成芸看他一眼,李云崇的全部注意都放在接下来的话题上,神色言语间,根本没有注意这根烟——或者说,是不容置疑。

成芸不讲究的地方比他多多了,看完一眼之后什么都没说,又低头吃饭。

李云崇回忆一样,缓缓地说:“那个时候你最喜欢吃路边烧烤,还带我去过一次。”

成芸扒饭的动作慢了一些。李云崇翻开了很久之前的故事。她不喜欢回忆,但并不代表她忘记了。

在十二年前的某一天,李云崇给她在北京找了个住处——一家快捷酒店的标间。

成芸开始的时候不要,跟李云崇说:“再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就离开北京了。”

李云崇说:“那就住一个月。”

成芸最终住下了。

她之前住在货运站附近的一个黑旅馆里,一天二十块钱,大通铺,跟一群长途货车司机住在一起。

所以那个小小的标间,对她来说已经近乎是天堂。

有一天成芸把李云崇叫出来,说想请他吃顿饭。

成芸的想法很简单,李云崇帮了她,她就想把她觉得好的东西分享给他。

成芸到北京之后,最喜欢前门附近的一个烧烤摊。一天晚上,她带李云崇到那,点了满满一桌东西。

吃完饭,李云崇问她一句:“你攒了多久钱?”

成芸实话实说:“半个月。”

李云崇说:“半个月的钱就这么轻易花了?”

成芸擦擦嘴,看着他,说:“你帮我,我得报答你。”

李云崇好像并没有被她的话打动,“报答我也不急于一时,你还有事情没有做,就这么把钱都花在烧烤上了,你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了吧。”

确实买不起了,成芸说:“没事,等我找到他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