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敌特工的踪迹三
常天这边安排妥当之后,叶阳突然想起自己的空间里面还有金丝灵鸟应该可以帮他的大忙,金灵身为鸟类,比任何人更加适合寻找敌特工的踪迹。
“老常,你们等等,我差点忘记了我有一个宝贝,它能帮我们的大忙。”
叶阳拍拍额头,恍然大悟的说道。说完,叶阳就跑到草屋的后院,装模作样的件金丝灵鸟从空间里面转移出来。
“老常,这是会说话的金丝灵鸟,它可以让整个丛林里面的鸟帮忙我们找到敌特工他们的确切消息。”
从后院出来,叶阳的肩膀上多了一个金丝灵鸟,叶阳指着金丝灵鸟自豪的说道。
“叶兄弟,我和老秦就找到你有办法,行!咱们兄弟们就在原地待命,等你的消息。”
常天没有想到叶阳给大家的惊喜已经够多,到现在大家的都麻木了。不过,叶阳解决了上面都不能解决的问题,所以常天还是十分的兴奋得说道。
金灵听到叶阳的吩咐,很快就消失在大家的视线里面。
“老常,趁着现在还有时间,我去给大家弄点吃的。”
刚才利剑和天狼犬的一番比试,已经消耗了不少的体力,加上现在大战临近,叶阳觉得必须给大家补充一点战斗力。而他的空间里面带有灵气的水果,无疑是最好的补品。
进了后院一趟,叶阳又拎了一箩筐的莲雾、香蕉等等水果过来。
大家只知道叶阳这里的水果特别好吃,从来没有想过这些水果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一见到叶阳拎出水果,便一窝蜂的冲了上去,就像饿死鬼头投胎似的抢了起来,一下子就消灭了一箩筐的水果。
翁国兴和路志明他们都觉得非常奇怪,不就是几个水果吗?用得着抢得头破血流似的吗?他们怀着疑惑的心理,也拿了几个吃起来,当他们咬了第一口的时候。拿水果的口感和鲜甜的味道,让他们毕生难忘。怪不得叶阳承包了叶家村所以得荒山,原来他种水果也有这么一手,如果不是亲口尝了一个。他们都不知道这些水果居然那么好吃。拿到超市里面去,起码卖出一个天价读可以。
但是,如果叶阳知道翁国兴和路志明所谓的天价不过是只卖十多块钱的时候,不知道他会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如果不是叶阳大方,他们就连吃这些空间水果的资格都没有。
很快,金灵就飞了回来。叶阳似模似样的和金灵交流了一番之后,说道:“金灵已经查到敌特工他们的音讯了,他们就在咱们西北八十多公里的山林里面,他们一共有十一个人,其中有三个女人。有三个人是被绑着的。他们移动的速度很快,好像是朝着我们的这个方向而来,现在金灵可以带着我们去找到他们。”
在金灵的带领下,叶阳和利剑和两队小队一起从叶家村出发,末了。叶阳交代郝亮他们留在原地,在叶家村的周围布置一道警戒线,希望起到保护乡亲们的作用。
利剑和狼队经过叶阳一天的训练,进步是有目共睹的,所以,他们的行进速度以每小时三十公里前进。
其实,他们都觉得非常奇怪。才区区几天时间,进步竟然这么神速,他们跑步的速度这么快,气也不喘,汗也没流多少,也没有感觉到累。还以为是学了残影身法的缘故,殊不知这是叶阳给他们喝了加了丹药的粉末以及空间泉水的缘故。
然而,叶阳不知道的是,戴维斯和雷诺斯他们,因为金灵四处发出通告。让丛林里面的鸟类去寻找他们的消息,让戴维斯和雷诺斯看到鸟飞的踪迹,以为是丛林里面有了埋伏,中途改变了一点的方向,但目的地还是叶家村。
大约跑出一个半小时左右,叶阳收到金灵传来的消息,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叶兄弟,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常天非常聪明,一下子就估计到什么,于是问道。
“金灵告诉我,那支敌特工小队已经改变了方向,他们的方向略微偏西,咱们得在前面截住他们。”
叶阳拿出地图,一边指着上面大概的位置,一边说道。
“叶兄弟,如此看来,这些敌特工非常狡猾,也非常警觉,他们对我们研究得非常透彻,对于我们作战特点非常熟悉,看来他们在我们华夏潜伏了很长的时间了,咱们绝对不能打草惊蛇,才能将他们一网打尽。”
秦武仅从叶阳的几句话,就判断出这些敌特工的具体信息说道。
实际上,如果不是担心暴露自己,叶阳早就赶到那些敌特工的前头,将他们都格杀当场了。常天现在读能猜出他的身份,如果叶阳再来多几次,保不齐早就就会人尽皆知了。
因为敌特工改变线路的缘故,大家都憋着一股劲,想赶在那些敌特工的前面,将他们截住,然后设好一个埋伏圈,等待他们送上门。
不过,这些都是他们早就一厢情愿的想法吧了。
一个小时之后,叶阳终于带着大家来到敌特工的必经之路。
此时,天狼犬开始发挥它的作用了。
嗷!
一声狼啸从丛林里面传来,随之是大量的狼群开始集结过来。
天狼犬现在已经是狼群之皇,它的声音就是命令。
“戴维斯,我们终于碰到狼群了,看样子他们已经知道我们的位置了,咱们得、赶快离开这里,要不然被它们包围了,咱们就算是想跑都跑不掉的。”
听到狼啸声,雷诺斯的脸色大变,肥胖的身躯有些颤抖着,嘴上的声音发颤的说道。
叶阳之所以让天狼犬出手,目的就是想冲散这些敌特工分子,好让大家救出人质。
这样既不打草惊蛇,也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
“雷诺斯,你带着沙蒙和图特斯留下了阻止狼群的进攻,我带着其他人迅速转移。我相信你不会让大家失望的,要不然我们一起喂狼算了。”
戴维斯知道雷诺斯心里在打着什么小算盘,无非是担心自己不要它,借狼杀人。
但是,他们在沙漠时,早就见识过狼群的厉害,它们前赴后继,根本就不怕死的往前冲,直到咬死目标为止,它们好像杀也杀不完似的,除非狼王命令它们撤退,否则不死不休。
虽然现在是五六月的天气,但是,丛林里面已经起了山岚,周围成群结队的狼群,已经将他们团团的围住。
“戴维斯,咱们得使用手雷炸开一个缺口,才能冲出去。”
雷诺斯想布置一道防线的时候,发现狼群已经将他们堵死,根本就不能动蛋。
“叶兄弟,没想到你的天狼犬这么厉害,简直可以抵得上千军万马了,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趁着这个机会救人了。”
常天看到成群结队的狼群虎视眈眈的围着敌特工小队,好像在等待天狼犬的命令,朝着叶阳伸出一个大拇指小声的说道。
根本不用叶阳指挥,天狼犬看到包围圈形成,就开始仰天长啸一声,发出进攻的命令。
嗷。。。。。。。
无数的狼发出一声长啸之后,就露出锋利的獠牙,发动进攻的节奏!
“叶兄弟,天狼犬这么厉害,我想和你商量个事,能不能借天狼犬的种给我们利剑?”
如果利剑有了天狼犬这种骁勇善战的犬,以后进到丛林寻找敌人就可以事半功倍。所以,常天看着天狼犬,越看越觉得喜欢,不由得打起天狼犬的主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