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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 崇洋媚外要不得

人的名,树的影,刘天王不愧是纵横华语乐坛四十几年的老牌巨星,他一出场,立刻从气势上彻底碾压了吴良。

即使是他只唱了一首歌,但留下来的影响力,已经让吴良完全无法超越了。

哪怕演唱会的最后,吴良拿出了他的杀手锏,那首曾经唱到钟老爷子泪流满面的《我的华国心》,依然没能将刘云霄留在观众心目中的印象给消除。

一直在整台演唱会散场,好多人还在心智勃勃的讨论着居然能在今天的舞台上看到刘天王,正是不枉此行了。

这句话,实在是让吴良感到又开心又郁闷。

开心地是幸好自己请对了人,让所有到场的观众载兴而归,总算是没有把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场演唱会给搞砸;郁闷的当然就是自己的咖位看来还是太小,人家刘天王只来唱了一首歌,就能喧宾夺主,这种影响力,自己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拥有。

随后他就在后台看到了早已等候在此多时的钟蕴文老爷子。

钟老爷子此来,一是向他道贺,二则是向他道歉来的。

“阿良啊,恭喜,演唱会圆满结束啊!”钟老爷子一见面就给了他一顶高帽子,让吴良非常开心。

不过随后他就说到:“我孙子的事,我这个老头子在这里特地代他向你道歉,实在是不好意思啊,我也没想到他竟然会这么胡闹。”

钟老爷子唏嘘不已的说到。

吴良本来对钟永溯的事非常恼火,可是听到钟老爷子这么说了,他也只好息事宁人了。

其实他倒不是讨厌钟永溯搞乱了他的演唱会,他真正不喜欢的,是钟永溯称自己是“米国人”的时候,眼中的那种顾盼自得和蔑视。

明明是一个黄皮肤黑眼睛的人,却以拿了别国的护照为豪,对自己的祖国充满了鄙视,这种人,如果他不是钟老爷子的亲孙子,吴良说不定当场就飞起一脚把他踢死了。

想当初吴良可是为了爱国,连英语四级都没考过的人,哪会瞧得上这种黄皮白心的“假洋鬼子”呢?

可钟老爷子既然亲自来道歉,这个面子,他还是要给的。

所以他微微朝钟老爷子摇了摇头,说道:“钟老先生言重了,不过是年轻人不懂事,不用太过苛责。”

随后他又顿了顿,还是决定说到:“只是钟少爷的崇洋媚外的思想,我觉得钟老先生还是应该管教一下,毕竟再怎么说,他也是黄皮肤黑眼睛,连自己的同胞都瞧不起,这就有点儿太过分了。”

这句话,算得上是交浅言深,钟老爷子愣了愣,却马上感慨的说到:“吴先生说得对,是老头子疏忽了,等我回去,一定好好的教育教育他,吴先生,今天你可算是给老头子我上了一堂课啊!”

吴良连称不敢,又跟老爷子客套了几句,这才结束了双方之间的交谈。

稍微收拾了一下,吴良带上行李,很快走出了百娱剧院的后台。

她还要跟刘云霄吃一顿晚饭,然后就搭乘飞机回国了。

刘云霄早已经在唐人街的一家很出名的中餐馆里瞪着他,见到他提着行李走进来,有些惊讶的问到:“怎么,你今天就要回国吗?”

“是啊。”吴良笑道:“该做的事都做完了,不回去留在这儿干什么呢?”

“嗯。”刘云霄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

只是他的情绪看上去有些低落。

“怎么了?”吴良坐下来,一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边问他:“今天的演唱会,证明你宝刀未老,还是有那么多年轻小姑娘喜欢你,怎么你还不开心呢?”

“呵呵。”刘云霄被他的话逗得笑了两声,可随即就转为严肃地说道:“阿良,我准备退出歌坛了。”

“什么?”吴良惊了一跳,诧异的问到:“为什么?”

刘云霄撇撇嘴,看着包间里的一副油画说道:“梅丽莎可能快不行了……”

吴良默然,但却不明白这跟他准备退出歌坛有什么关系。

刘云霄果然随后就解释到:“看到梅丽莎现在这副模样,我真的很难受,同时……也让我多了很多感触,我老婆她,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可我平时太忙,也没有多少时间陪她,我怕有一天,万一她也跟梅丽莎一样……,所以我考虑过了,接下来,我准备尽量减少自己的工作,多花些时间来陪陪她,歌坛这边,我不打算再继续经营了。”

听到刘云霄这番发自肺腑的话,吴良虽然不舍,却也非常理解。

刘云霄可以说是华语娱乐圈里公认的“铁人”了。

从他出道开始,就一直深受观众的喜爱,影、视、歌三方面,他一直都在发展,也一直发展的很好,最为忙碌的时候,据说他一年要拍十八部戏,还要开十几二十场演唱会,可谓是“拼命三郎”。

他能有今时今日的地位,也正是源于他这种努力工作的精神。

可或许正是因为如此,也让他一直以来都无法抽出时间照顾自己的家庭,要知道,他当年可是足足隐婚了十四年,一直不敢对外界公布自己已婚的讯息,就连他的好朋友欧阳宓,也是偶然间才知道了这个消息。

可以说,他给粉丝们带来了多少欢乐,就给他的家人留下了多少遗憾,他的夫人,都不知道有多大的毅力和包容,才能一直默默地陪在这个男人身边,走过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

这种时候,他想要多留出点儿时间来陪陪他的家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只是吴良有点儿可惜,如此一来,华语乐坛又少了一位扛鼎的人物,华语乐坛的复兴,恐怕是越来越遥遥无期了。

吴良心里暗暗地叹息了一声,对刘云霄说道:“我明白了,那……我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

他知道,刘云霄对他讲这番话,肯定不会是纯粹为了通知他这个消息,要知道,这位天王可是很少把自己的私事告诉别人的,当初就连他已经结了婚,都没让欧阳宓这样的好朋友知道。

果然,刘云霄会意的一笑,说道:“我想最后再举办一场告别演唱会,你来当我的嘉宾吧,顺便,帮我写首歌。”

“写首歌?”吴良挑了挑眉毛。

“对,帮我写首送给那些歌迷的歌。”刘云霄坦然的说到:“我知道你写歌很厉害,当初那首《千千阙歌》,可是让梅丽莎喜欢得不得了,我也希望能有那么一首歌,能够让我从容的告别歌迷,不给自己的歌唱生涯留下任何遗憾。”

“哦。”吴良懂了,刘天王虽然准备告别歌坛,但还是希望歌坛能留下他的传说,所以希望用一首应景的歌,来结束他的整个歌手生涯。

这倒不是问题,用网络上的话来说,吴大官人已经穷得只剩下才华,呃不,只剩下歌了。

要别的还不敢肯定,但是要歌,那是完全“mou问题”呀!

他当即接下了刘云霄的差事,正准备继续跟他叨两句,门外突然出来了一阵争吵的声音。

那声音越来越大,而且看上去似乎正是朝着他们的包厢来的,吴良好奇的问到:“怎么回事?”

刘云霄放下筷子:“出去看看。”

两人打开门,结果正好一群人推推搡搡的走了过来。

背对着他们的,是餐馆的老板,正被人推搡着不住地往后退,但却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劝着面前的那个年轻人。

而推着他前进的年轻人,正是钟家的长孙,钟永溯。

钟永溯的表情有些郁闷,一边推着那老板倒退,一边无奈地对他解释到:“你放心吧,我们不是来找麻烦的,我们是来找他帮忙的。”

餐馆的老板哭丧着脸说道:“钟少爷,包间里面还有刘先生在,你这样冲进去,惊扰到了贵客怎么办?”

“刘先生就刘先生,我又不会吃了他,怕什么?”钟永溯不耐烦地说道:“我都跟你说过了,我们不是进去捣乱的,你怎么就不信呢?”

老板还想再劝,吴良却已经提前出声问道:“老板,怎么了?”

老板转过头来,看到吴良和刘云霄都已经走出了包厢,顿时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鞠躬道歉到:“哎呀吴先生,刘先生,实在是抱歉,钟家的小少爷非要进来找你们,我拦也拦不住,打扰到你们,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吴良摆摆手道:“没关系,叫他过来,我问问他到底要做什么。”

那老板之所以害怕钟永溯来捣乱,是因为进来的人,不止钟永溯一个,还有他那群乐队的黑哥们儿们。

几个黑乎乎的家伙往那儿一站,有的身上带着纹身,有的耳朵上穿着耳钉,换成是任何一家餐馆的老板,也得害怕呀!

那老板小心翼翼地把钟永溯带了过来,一边走,一边用警惕地眼神盯着他身后那群黑哥们儿们。

不过那几个黑哥们儿倒是毫无所觉的样子,看到吴良反而兴奋地吹了声口哨,其中一个上前指着吴良说道:“我认识你,你就是今天下午唱歌的那个人,你唱的很棒,恭喜你!”

吴良一脸呆滞地望着他,以他的英文水平,显然还不足以应付能唱街头rap的这张嘴皮子。

好在旁边的刘云霄也懂英文,于是替他翻译到:“这黑人说你今天下午的演唱会表现的很棒,他很喜欢你。”

吴良意外的挑了挑眉毛,咋滴,钟永溯带着这群黑鬼过来,难道不是来砸场子的?

只见钟永溯气呼呼地望着他,似乎有些不甘心的样子,吴良也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同样迷惑的望着他,等着他先发言。

哪知说话的还是旁边的那位黑哥们儿。

只听他叽里咕噜一通折腾,完了用期待的眼光看着刘云霄,显然在等待刘云霄的翻译。

刘云霄也是错愕了一会儿,才对吴良说道:“他说很喜欢你今天下午那首《龙的传人》,他们想用这首歌去参加今年的米国梦想秀,希望你能同意。”

“米国梦想秀?就是那个京视买过版权,专门选平民明星的综艺节目?”吴良惊讶地问到。

“应该是。”刘云霄点点头应道。

“呵呵。”吴良咧开嘴笑了起来,冲钟永溯问到:“你怎么想的,用华文歌参加米国的综艺节目?”

“我才不想呢!”哪知这句话就像踩到了钟永溯的猫尾巴,只见他一下子就跳了起来,气冲冲地说道:“要不是他们几个觉得还行,你以为我会喜欢你那些狗屎一样的歌?我呸,我根本就看不上!”

吴良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冷冰冰地转身道:“既然看不上,那你们就走吧,这首歌,我不会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