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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小芹坐到了我的对面。

“叶麟同学,你今天不点可乐了吗?”

别有目的地问。

“怎么?你还想洗个头?”

我反击。

“不、不要了!会全身黏黏的,很难受的!”

小芹两手捂住头做出防御的动作。

看到我和小芹已经开始吃饭,打饭的人群恢复了排队的秩序。

好像见到狼已经离开,重新开始吃草的羊一样。

这个时候班长舒莎和大喇叭、小灵通也走进了食堂。

后面稍远处,头号忠犬眼镜兄和四五个男生走在一起。

他们排在队伍后面,有说有笑地聊天,不过班长今天似乎不大健谈。

如果排在我前面的是他们,应该不会给我让位置吧?

班长肯定不会,头号忠犬眼镜兄也极有骨气(关于他的事情以后再说,这其实是个猛人),大喇叭因为从小芹那里听来的八卦,早就没以前那么害怕我了,至于脸上有几粒雀斑的小灵通,虽然瘦得让人怀疑有厌食症,但是闺蜜大喇叭敢干的事,估计她也敢干。

其他次级忠犬,虽然未必敢单独跟我较劲,但有人带头的话,他们也不会怂到哪儿去。

得知还有人不害怕自己,其实是一件挺让人高兴的事。

这些人显然看到了我在和小芹一起吃饭。

大喇叭一脸坏笑地和小灵通咬起了耳朵。

头号忠犬眼镜兄跟班长说了什么,貌似想迈步往我这边走,结果被班长拦下了。

是因为担心我再往小芹头上浇可乐,所以想过来阻止我吗?

可是我今天根本就没买可乐啊!难道你以为我会变本加厉,今天会把鱼香肉丝浇到小芹头上去吗?

那样我也太鬼畜了吧!

虽然,小霸王也曾经把活螃蟹塞进我的后脖领,让我的后背遭受了两只螯钳的无情蹂躏。

后背的皮肤,到现在还有一块肉没长回来。

啊!想起来就气得不行!

不过,就算穿着和男生区别不大的校服,任小芹现在也是一个再明显不过的女孩子。

吃饭的时候还老是抬起眼睛偷看我,好像我用餐的野蛮动作多么值得一看似的。

出乎我意料之外,小芹没有跟我说什么话,而是安安静静地在我面前用完了午餐。

她打的饭不多,比我早一步结束了战斗。

然后胳膊肘拄着桌子,身体前倾,双手托着红扑扑的脸,不发一语地看我吃饭。

看到痴迷的程度。

不知为什么,我好害怕啊!

这种看我一辈子也不会腻的表情,会让我晚上做噩梦啊!

我虽然饭量很大,但是吃饭却比较慢,因为喜欢细嚼慢咽。

如果吃饭太急,得了胃病就会影响身体,影响身体就会使锻炼的效果降低。

所以说饮食从来都是健身和武术的一部分。

拳击手假如每天控制饮食,经常慢跑,有朝一日就能成为赛场上敏捷凶猛的猎豹。

相扑选手天天吃相扑火锅,结果就只能变成大肥猪。

但是因为任小芹的眼神太可怕了,我今天以平时的三倍速吃光了餐盘里的饭,还差点噎住。

小芹赶忙去冷饮区买了一杯可乐,急匆匆地交到我手里。

我拿起可乐的时候,坐在稍远处的头号忠犬眼镜兄,还有班长舒莎一干人,都警惕地盯着我后续的动作。

难道是担心我重演前天那一幕?而且这次还命令小芹自己去买可乐,然后乖乖回来让我浇头?

把我想得也太变态了点吧!

不过从之前的一系列行为来判断,假如我坚持要求小芹这么做的话,她说不定真会答应。

“如果叶麟同学喜欢的话,就算浑身湿漉漉黏糊糊的,我也一定会忍耐的!”

到时候她肯定会这么说。

一边这样想,一边仰头喝下了半杯可乐,噎在喉咙里的饭总算送下去了。

看到我的这杯可乐不是用来行刑的,班长等人大舒了一口气。

“可乐好喝吗?”

小芹笑眯眯地问。

“我不怎么爱喝可乐,但是叶麟同学好像经常喝的样子。”

“一般吧,算不上特别爱喝,而且不管是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都差不多的味道。”

我的味觉不是很发达,就算是很早以前昙花一现的汾煌可乐,尝起来也没觉得和美国人的可乐有太大区别。

另外,汾煌可乐似乎是因为花了1.5个亿请成龙大哥来做电视广告,结果销售网络没跟上趟,才凄惨退市的吧?

扯远了,倒是艾米这个正宗美国人想喝可乐而不得,就算山寨色彩很浓的汾煌可乐,她也一定会高高兴兴地大口喝下去吧?

突然想到一个很邪恶的画面:如果我把可乐浇得小芹浑身都是,艾米说不定会跑过来舔小芹身上的可乐呢!

不行!我因为生意的关系经手了太多h漫,思想已经越来越不纯洁了。

吃完午饭以后,我以为小芹会得寸进尺地要求我陪她在操场上散步,但是小芹捂住腹部好像有点难受的样子。

“你怎么了?吃坏肚子了?”

食堂的原材料一般都不太新鲜,小芹的体内可能抗体不足,多吃几个月就好了。

“不、不像是吃坏肚子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叶麟同学,对不起,我先回教室了。”

我看她不是特别严重的样子,就摆摆手让她一个人走了。

离下午上课还有一个半小时,我跑到后操场的篮球架子附近,准备跟人玩一会篮球。

跟别人不同,校篮球队的队长郭松涛总是愿意带我一块玩。

第028章 篮球校队

郭松涛是初三(2)班的学长,1.85的大个儿,位置是中锋,由于经常在户外训练,皮肤被晒得有点黑,但总体来说颇为英武。由于他挺喜欢照顾小辈,所以队员们一般都喊他“涛哥”,我也跟着这么叫。

涛哥之所以总带我玩球,可能是希望篮球队的队员们能拿我当对手,多练练身体对抗技能。

另外我虽然运球技术不好,三分球也很少投中,但是三步上篮、内线突破,还是有几分功力。

用假动作骗过对手,传球让队友得分,也会让我很有成就感。

而且我非常遵守篮球规则,如果不小心打手犯规,我会自己举起手来示意裁判暂停比赛。

不愧是守序善良阵营的人。

校篮球队总共有十八人,大部分是去年重新选拔出来的,基本都是身高体长的好体格,外界戏称为“十八罗汉”。

不过学校里也有一些没通过选拔,对校领导和篮球队不满的人,有一次他们找来五个混混,装作会打篮球,非要跟篮球队打友谊赛,结果一上场全靠犯规推人,根本就是来捣乱的。

涛哥和我两个人就上去干翻了他们。

战斗时间极短,发出的惨叫都来不及让教导处的人听见。

不过就算教导主任追究起来,我也会都揽在我身上,反正我也恶名昭著了。

当时五个混混在操场上倒地不起,哎呦哎呦地呻吟,万一被巡视的老师看见的话,还真有点难处理。

控球后卫刘坏水想出了个馊主意,他从体育器材室里翻出一床极脏极破的棉被,让我们把混混们都扔在上面,然后卷成了一个大春卷。

十八罗汉七手八脚地扛起来走到校门口,跟门卫大叔说“体育老师让我们出去扔点垃圾”,门卫大叔说“这么多垃圾还说是一点啊?净使唤你们干活!我开门,你们快走快走!”

出了校门转个弯,光明正大地把小混混们都扔进了臭气熏天的垃圾站。

此事传为篮球队的一段笑谈,后来一旦有人在比赛中状态不佳士气低落,旁人就会大声鼓励道:“你们忘了大春卷的故事了吗!”

有些不明真相的比赛观众,还以为篮球队的人都是吃货。

说起来,跟涛哥一起打架很过瘾,有一种放心把后背交给对方的感觉。

后来又打了一仗。

起因是那些小混混过来寻仇,在放学路上伏击篮球队的队员,让小前锋和得分后卫一个星期没能参加训练。

其他队员都说此仇不报不共戴天,涛哥却拦着不让他们去,只是吩咐大家这段时间最好结伴回家。

又过了几天,我和涛哥两个人在黄昏的操场上练习投球,谁也没提报仇的事。天色越来越暗,到了要看不见球的程度。

涛哥突然把嘴里的牙签吐到地上,骂了一句:“操!”

球也不要了,直直地出了校门,不是他平时回家的方向。

我一个字也没问,只是默默地跟在涛哥后面,一边走一边活动腕关节的肌肉。

我们在一个黑迪厅的门口堵到了那五个小混混,当时他们还带着打扮得五颜六色的小女友,正在吐沫乱飞地吹嘘自己打起架来多么神勇,篮球队的傻大个也是白给之类的话。

涛哥往那一站他们就傻了。

这回打的时间比较久,大概有十分钟。

并非是因为有小女友在一旁观战,使得小混混们雄性激素附体,变得比较耐打。

只是涛哥想多打他们一会解气而已。

没有了在校园内打架的各种后顾之忧,涛哥揪着小混混们的前胸把他们提起来,挨个按到小巷里的土墙上猛k,震得尘土飞扬。

我也手痒想上去助攻,结果涛哥冲我一摆手:“你不用动!站旁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