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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知道了。”

“以后要努力读书,考高分,赚钱了就孝顺阿爸阿妈……”

这些话听过的次数,一辈子攒下来能开几场脱口秀。程心耐心地听着,统统点头和应。

“最近阿爸阿妈怎么样?”

外婆如是问,程心想了想,答:“都很好。现在程愿程意跟我在二楼睡了。”

“是吗?”外婆有些意外,之后乐呵呵的。

到程心主动提话:“外婆,你有空就来我家住吧。”

“好好。”

外婆偶尔会去程心家住,尤其阿爸外出打工那几年,来得特别勤快。每次外婆大驾光临,程心都要跟她一起睡。

只有外婆在,就算程心到点不转台看新闻,阿爸也不会发怒,只要外婆在,程心耍耍脾气偷偷懒,阿妈也不会催她,只要外婆在,阿嫲不去打麻将,会留在家里跟外婆说说话。大人笑,孩子乐,一个家的气氛轻松和睦,像极了小学生作文书里《我的一家》的范文场景。

如此颇具影响力的外婆离世时异常痛苦。

假如程心是个画家,她能够将外婆去世时的每个细节情景一笔一划画下来。那是一场没有恐怖没有尖叫,只有沉静的悲伤的生离死别。可惜程心一无才华,二不敢回忆。

外婆去世前已经病了一两年,所以大家都心中有数,只是说不准哪个日子。程心提前回去了,没带前夫,理由是也许外婆能再熬两个月。结果那天凌晨两点,程心发信息通知前夫,前夫马上回拨电话,说即刻飞过来。程心说不用了,她很累,并很快挂了电话。

外婆在厨房忙里忙外,不见外孙女有走的意思,以为她好家务,便心血来潮教她做煎酿三宝。这是外婆的拿手菜,味道浓郁,炸得鲜嫩香酥,所有内孙外孙女孙男孙都相当捧场。

外婆说:“学会煮饭煮菜,以后照顾老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程心偷笑。她对做家务的情怀几十年不变——最讨厌。以前都是前夫动手,她过了好一段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后来开了小五金厂,生意忙了就请保姆,洗碗扫地之类她依旧无需操心。

外婆讲解着三宝的烹制步骤,将几十年的秘方无私奉献,并不知程心听得飘忽。

前夫是江苏那边的人,偏好甜味,煎酿三宝这种咸辣重味的,他并不爱吃,况且外婆做菜以咸出名,她说放两勺盐,那最多只能放一勺半。某天程心特别想念外婆的手艺,前夫便上网搜索资料自学,亲自下厨整给她吃。那味道卖相,连帮外婆挽鞋都不够资格,却终身难忘。

外婆站在灶台前,边下油锅边强调要点。这画面不能再熟悉,只不过对象换成前夫。前夫系着围裙在厨房里煮饭,程心啃着苹果倚在冰箱门前,心安理得做观众,游手好闲等开饭……他提离婚的前一天,也那样给她煮饭……

原本连贯的片段突然闯进郭宰的小尾指,轻轻一划,片段碎成玻璃渣,铺落一地,也扎醒了程心。

“我去厕所!”

外婆闻外孙女扔下一句话就冲进厕所锁上门,提醒:“记得开灯啊,别摔了。”

不用开灯,外孙女只是借个角落蹲一蹲,流流泪,何需要光?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撸大纲,更新可能又不定时了。

第16章 第 16 章

传说不少科学家都信教,比如牛顿。他们见识过太多用科学解释不了的现象,于是宁愿相信世间有造物主,那一切难题便有说法。而程心的困惑,怕且将各派各教的神佛膜拜一遍,都未必能有个释然。

无它的,人心不就是最难测么。

前一刻宠爱着她的前夫,后一刻却要恩断义绝,反转猪肚就是屎。枉他们用分秒点滴积攒起来的近廿载感情,到头来不敌一个胚胎。

假若他是从垃圾堆里捡的老公就罢了,偏偏他曾经对她温柔呵护,也曾经立过不少山盟海誓。

一只禽兽变成人,是得道,反过来一个人变成禽兽,是堕落。前夫于程心无疑是后者。这转变过于唐突,无所适从。如今婚已经离了,她也已经死了,牵扯都该了结了。可是偶尔一回忆,心底从未拔走的刺又往里扎,越扎越痛,越拔不出来。

事情并没有完。

“心心大表姐。”

姨妈在外面敲门。

程心先惊后喜,连忙应声:“等等,出来了!”

如果略掉前夫,程心的最喜爱亲人排行榜,外婆位列第一的话,那么姨妈是当之无愧的第二。

跟隔壁饭香同一个道理,家长爱说别人家孩子好,孩子何尝不认为别人家家长棒?像程心小时候就很正经地说过要把姨妈当作亲妈,因为程心的两个表弟从来不用做家务,被姨妈追九条街来骂时还能乐哈哈的,仿佛那是一件很欢乐的事。

多好啊,连被追骂都是欢乐的,她愿意。

跟阿妈阿姨相比,姨妈算不上漂亮,且个子最矮皮肤最黑,但没有一个人会说她性格不好。

姨妈对谁都笑呵呵的,谁都乐意跟她相处。年轻时她跟阿妈去恩城打工,后来应外婆召唤回乡下结婚,嫁给了一个自小就随父母偷渡到香港的乡里。外婆很喜欢大姨丈,说是半个香港客,迟早跟他落香港享福。姨妈没什么心思,听外婆话完了婚,接着给大姨丈先后生了两个儿子,陈首陈向。大姨丈常年在香港,却把收入全部往乡下寄,姨妈不需要工作,也有足够的钱在外婆家附近建了幢两层高的新房子,平日有事没事都往娘家跑,方便得很。

九七之后,姨妈跟两个表弟很快获取单程证,随大姨丈去了香港,在深水埗落脚。

几个月后,外婆的双程证办了下来,由阿姨陪同去香港探望女儿。据阿妈的转述,她俩一踏入姨妈在香港的家,情绪瞬间就崩溃了。

那哪是家?那是笼屋。一家四口挤住在一个用铁枝架围起的细小空间,也就一张床位的尺寸,在里面只能坐只能躺,休想站。厕所公用,厨房公用,楼梯阳台公用,就他妈的差点连床都公用。两个表弟面无表情地蜷缩在床尾吹风扇,满身热痱子。他们旁边堆满了衣服,头顶有一块堆放生活用品的木板,以及挂了台十几寸的小电视,稍不留神就会撞头。

姨妈笑呵呵的请外婆阿姨往床上坐,再从木板上翻出两只杯子,去公共厨房斟茶招呼。外婆阿姨不敢不坐,不敢不喝。

回程的路上,外婆痛哭:“作孽啊,早知道留在乡下算了,至少吃好住好,去什么鬼香港!”

昨天在电视机里看到的繁华香港跟他们一丁点关系都没有,用时髦的话讲——他们去了一个假香港。

阿姨安慰她:“你以为什么,人离乡贱,都是为了阿首阿向,无办法的。”

幸好,住笼屋的日子没有太长。有社工帮他们申请了公屋,两三年后姨妈一家搬去荃湾。安居了就要乐业,姨妈在社工的帮助下找到工作,在酒楼做茶水,辛苦得手震脚抖,但每月起码有七八千港纸收入。

程心跟前夫每次去香港都会探望姨妈。他们公屋的环境不错,附近就有地铁街市与巴士站,两个表弟中五毕业后也出来工作了。程心很欣慰,心想姨妈一家苦尽甘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