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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

不过数量虽然尚可,但是质量却真心不怎么样。

不过经过了半个月的练习,米朵已经初步懂得了如何设置情节和塑造人物,她接下来又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把自己写出来的十万来字又从头删改了一遍,文笔又润色了一番,这才工工整整的用小楷誊写好,准备找那家报馆投稿试试。

作者有话要说: 渣作者当年开始写网文的时候,就是写武侠小说起步的。

当时编辑让我签约,我有些犹豫,就被编辑拉到了一个备选作者的群里。因为我写的是男频,所以群里全是男作者,他们好多也都是喜欢武侠小说的人。当中有一个,到现在都跟我有联系。

现在想想,那时写作纯是为了喜好。可惜后来,因为武侠过时,我也只好开始转写仙侠,可是仙侠也冷。所以后来开始写古言,古穿。

好了,废话不多说了。

第108章 民国女作家

米朵第二次来到那家报馆, 胖子还记得她,皱眉道:“你怎么又来了?”

米朵道:“我是来投稿的。不过不是情爱小说, 是武侠小说。”

胖子用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汗,听到“武侠”二字,马上转过身来道:“你一个小姑娘会写什么武侠小说,你以为武侠小说是那么容易写的?”

米朵笑道:“好不好, 您看了不就知道了。”说着从包里取出自己誊写好的稿子。

稿纸是用的浅黄色的毛边纸,米朵还细心的用针线把这些写满字的毛边纸缝好做成书的样式。

第一页还写下了这篇武侠小说的名字, 《长白剑侠传》。

胖子看到书名, 面上不由软和了一点, 能写的出这样一手好字的女子不多, 他就生出了一点惜才之意,耐着性子拿起桌上的稿子。

故事讲的是长白山门派的事。这个门派的祖师爷当年是长白山的一个野孩, 因为自小长在深山,后来根据山里的野兽搏斗时的动作, 自创了一套百兽拳法,自此在中原开山立门。

不过真正让长白山派名扬天下的是第三代掌门人,他在百兽拳法的基础上, 取其长去其短,自创了一套剑法,取其长白剑法,然后在五十岁那年用这套长白剑法,打败了不少成名高手,成为了武林第一高手, 自此长白剑法威名大振。

不过这第三代掌门人还未来得及将这套长白剑法全部传授给门下的弟子,就在一次外出时失去了踪影,从此音信全无。

胖子看到这里,终于提起了一点兴趣,这样有门派有掌门的武侠小说,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而且掌门人失踪一事,也给小说留下了一点悬念。

他就带着好奇心,继续往下看。

因为第三代掌门人失踪前并未定下未来掌门人的人选,因此他这一失踪,门派中的弟子为了争夺掌门人的位子,斗得你死我活,最后虽然确立了第四代掌门人,但是门中不少弟子却因为不服这位掌门人而纷纷出走,加上这第四代掌门人并未习得那名震天下的长白剑法,自此长白山派自此开始没落。

到得第五代长白山派掌门人这里,门下弟子已不足十人。

而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第五代掌门人吕清风最小的弟子郑枫。

他在十岁那年拜入吕清风门下学习百兽拳法,十五岁上那年,已将一套百兽拳法学完。

正当他要按照师父的吩咐下山历练时,有天长白山派来了几个不速之客,自称是长白山派嫡系门人,要来和吕清风争夺掌门之位。

胖子正看得投入,还要往下翻,却发现稿子就写到这里,他不由看向米朵,“就这些?”

米朵道:“这是小说的第一章,两万字。我一共写了五章,但是怕你们觉得不好,就只拿了一章。”

胖子有些为之前的话脸红,不过他很快就忽略了心里的那一丝不好意思,痛快的道:“你这篇武侠小说,我们报馆要了。我们报馆的武侠小说稿酬都是按万字5元,每个月要写够十万字。你看你能做到吗?”

一个月十万字,一天不过三千多字,米朵觉得并不算难,就点点:“能做到。不过稿费,如果后面写得好,会不会再涨。”

胖子道:“这个要看读者的反应情况。如果反应确实很好,主编同意的话,稿费当然可以涨。”

以他这么多年的编辑经验,他觉得米朵这样风格的武侠小说多半会火,文笔虽还欠一定火候,但是情节设置的特别好,比那些单纯打打杀杀的情节好多了。

因此走时,他还嘱咐米朵明天把剩下的稿子全部拿来,他要送去给主编过目,等主编看过以后,就可以商量登在下一期的报纸上了。

米朵也没等第二天,当天下午就把誊写好的稿子都送了过来。

胖子拿到手以后,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他催米朵尽快把稿子拿过来也是有私心,实在是想知道吕清风和那几个不速之客最后怎么样了。

胖子本身其实并不是太喜欢武侠小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特别想知道吕清风到底是怎么应对那几个不速之客的。同时又想知道,那几个不速之客是否是当年出走的那些长白山门派的弟子后人。

不过他这些疑问,很快就有了答案。

吕清风当年能当上掌门实乃侥幸,论武功其实并不出众,而这几个不速之客也确实是当年出走的一个长白山弟子教出来的徒弟,恰好比吕清风要高出那么一筹,所以吕清风自然而然的败于了这几人之手,在伤重之下连同几个徒弟,一起被驱除出了长白山派。

关于这一段打斗,作者描写的内容和其他武侠小说也有很大不同。

欧阳老先生在这样的打斗中,多半会省去武功招式,只写双方动作和输赢。

可是这篇小说却把双方所用的招式全都起了个好听的名字,什么“虎啸林泉”“海底捞月”“百鸟朝凤”,既贴切了长白山派独有的百兽拳法,名字又生动形象,一下子就让打斗场面变得栩栩如生,好像就发生在自己眼前似的。

胖子一边在心底比较这篇小说和其他武侠小说的长短处,一边往下看。

几个大徒弟从门派里被逐出以后,自觉前途无望,且师父又被打的伤重不能动弹,便动了离开的心思。不出两天的功夫,几个大弟子纷纷弃吕清风而去。

最后留在吕清风身边的只有郑枫和另外一个老实忠厚的三师兄。

吕清风受了重伤后,自知命不长久,便把老实的三徒弟支开,将代表掌门人信物的紫霜剑交到了郑枫手上,同时告诉了他一件秘辛。

原来第三代掌门当年是去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暮烟山庄,了结一件旧事。这事只有几个心腹大徒弟知道,后来他们也曾派人去找,可是暮烟山庄的人却说第三代掌门人根本未曾来过暮烟山庄。

自此,几个人便熄了寻找第三代掌门人的念头。

可是吕清风却告诉郑枫,第四代掌门人也就是他的师父,在无意中得知此事后,却从未放弃过寻找第三代掌门人的念头。

在他的努力下,终于发现第三代掌门人实际上是去了祖师爷的故居,远在千里之外的长白山。虽然他们长白山门派常驻的这座山因为门派的缘故,也被称为长白山,但与真正的长白山还差的很远。

因为长白山太过遥远,整座山面积又太大,加上门派所招的徒弟越来越少,所以他们耗费了几十年时间,也没找到第三代掌门的踪迹。

吕清风交给郑枫的任务就是,去往长白山,找到第三代掌门人的下落,拿到一直带在第三代掌门人身边的剑谱。然后赶走那几个不速之客,把长白山派重新发扬光大。

接下来的内容就是郑枫前往长白山,一路上所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这一路上,郑枫遇到了一两个情投意合的朋友,也经历了不少挫折,比如被人陷害,被人当作歹人。

米朵尽可量的把这些路上发生的小故事写的环环相扣,吸引读者的目光。

因此胖子读的津津有味,尤其是第五章写到郑枫遇到一个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采花大盗,救下一个貌美的少女,却被人误会是采花大盗,被逼带着昏迷的少女逃亡时,胖子更是看的聚精会神。

可惜米朵就写到这里,她自认为没有后世那些武侠小说作者的功底,写不了那么精彩,便在断章处下功夫,每次都刚好卡在最关键的地方,要的就是那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胖子现在就是这样,他看完所有稿子,还沉浸在刚才的情节中,就被人拍了下肩膀,“老张,想什么呢?主编有事找你。”

胖子也就是老张,这才回过神,“主编回来了,什么时候?”

同事道:“就是刚才,你看什么稿子看的这么认真,连主编进来也没看见?”说着就要去夺他手上的稿子。

老张赶紧把稿子收起来,“别捣乱,我还要给主编过目呢!”

这家报馆的主编姓林,早年还担任过某家副刊的主笔,眼光自然比较高,听老张说有一篇比较好的武侠小说,他起初并没有当回事,直到翻阅了一下老张递过来的稿子,他才上了点心,“情节倒是一环扣一环,就是有些地方衔接的不太好,看来是个生手,你从哪找来的?”

老张笑道:“林主编你绝想不到,这篇小说的作者是个小姑娘,她第一次过来时,我还劝她回去多读几年书。没想到看了她写的稿子,才知人不可貌相。”

林主编道:“那真是想不到。稿酬你跟她谈了吗?”

老张道:“谈了,是欧阳老先生稿酬的一半。”按照报馆的规定,新作者的稿酬都要比老作者低一些。为了事情有个回旋的余地,老张便只给了一半的稿酬。

林主编道:“欧阳老先生那里,我去过了。这次老先生病的不轻,他家都已经开始准备后事了。如果你说的那个小姑娘真能每个月都交上十万字的稿子,以后可以把她的稿费提到万字十元。”

老张自然明白林主编的意思,欧阳老先生眼看不行了,可是他们报纸的武侠版面却需要一位会写武侠小说的作者。要知道他们报纸的这个武侠版面还是应读者们的要求开办的,自从这个武侠版面开办以后,他们报纸的销量也确实好了不少。

在他们报纸界,销量就是一切。

他们自然得想方设法留住一位会写武侠小说的作者。

米朵的那篇名为《长白剑侠传》的小说,很快就被登在了下一期的报上。

因为版面有限,所以这一次只刊登了五千字。

老张还特地让米朵改写了一下,把悬念设在了结尾处,这样就能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为着这个,米朵以后再写的时候,每一章的字数就卡在五千字左右。

原来的一章两万字,是她遵循了后世武侠小说的章节字数。现在看来,这个习惯得改改了。

《长白剑侠传》连载了两期以后,米朵就把家搬到了距离报馆更近的一座宅子。

先前手里没钱,米朵便租了陈太太家的阁楼。可是住在阁楼并不方便做饭,而且陈太太家里还有几个孩子,有时吵闹起来,还影响米朵写作。

这次米朵干脆租了整个宅子,不仅可以做饭,一个人住还清净。

当然房租也要更贵一些,不过米朵现在手里有不少钱,加上报馆那边也发了一些稿费,所以她现在也有了底气。

安置完行李以后,米朵就上街打算买点食材。这一个月她几乎天天都以面包鸡蛋糕充饥,委实是有些想念自己做的饭菜了。

从宅子出去再走一段路就是热闹的大街,再往前走一段路就是菜市场。

米朵买了不少食材,其中还有新鲜的明虾和鲳鱼。

明虾的价格并不像后世那么高,反而普通人家都能接受。而鲳鱼是上海人最喜欢吃的一种鱼,价格也不算很贵。

从菜市场回来以后,米朵刚进弄堂,就遇到了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子。

男子身上有很浓的文人气息,不过步履匆匆,很快就离开了弄堂。

米朵看他出来的地方就在自己家隔壁,不过当时房东太太说,那家住的是一个年轻小姐。

不过这些事与米朵毫不相干,她很快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开始准备做饭。

很长时间没有吃饭,米朵为了好好慰劳自己,便把买来的明虾做了个洋葱虾,至于鲳鱼则做了道红烧鱼。

饭菜的香味很快就顺着窗户飘到了隔壁,住在隔壁的周小姐很快也就闻到了这股香味。

她雇的老妈子虽然也会做饭,但是却从没做过这么香的饭菜,听说隔壁刚搬来了个房客,难不成是一位大厨?

过得两天,周小姐便找了个机会敲响了米朵家的房门。

米朵正在伏案写作,自从搬到这边以后,没了吵闹的环境,她写作的速度也快了许多。没几天的功夫,就又写了两万字出来。看来每个月十万字的任务,对她来说完全是绰绰有余。

周小姐发现开门的是个和她年纪相差不多的女孩,心里就多了几分亲近之意,“你是新搬来的邻居?我就住在你隔壁,家里没了米醋,想问你要点。”

米朵看她穿着一件时新的洋装,头发也微微烫过,像是受过教育的新时代女性,就打开门请她进去客厅小坐,自己去厨房拿醋。

周小姐眼尖,马上就看到了客厅桌上的一份手稿,自然也注意到了那一笔写的很好的小楷。

米朵回来,就见周小姐指着手稿道:“这些都是你从报纸上抄的吗?这故事倒挺有趣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武侠小说的梗概,是我写过的一本武侠小说,当时写了二十多万字,发表在某点和某逐上,可是现在却找不到了,还好留着手稿。

第109章 民国女作家